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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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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9-0009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9-02-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函〔2009〕7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时间: 2009-02-11 00:00

省林业厅:

  你厅上报的《关于陕西平河梁、黄柏塬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陕林发〔2008〕38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陕西平河梁省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主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是南水北调重要水源保护区,具有典型的生态系统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研价值十分重要。保护区地处秦岭南坡东段,位于宁陕县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08°24′00″—108°36′10″,北纬33°37′30″—33°22′00″。保护区总面积21152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6510公顷,缓冲区面积6200公顷,实验区面积8442公顷。

  陕西黄柏塬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我国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域和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的分界线上,植物区系的交汇性和过渡性特征显著,是以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为主的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物种具有典型代表性。保护区位于秦岭中段南坡,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1′16″—107°42′30″,北纬33°42′02″—33°54′05″。保护区总面积2186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7080公顷,缓冲区面积6550公顷,实验区面积8235公顷。

  省政府同意申报上述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请你厅与省环保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作好相关申报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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